
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 ETF
基金主代码 52099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6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景顺长城
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16,937,268.13
(单位:元)
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
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收益评
价日符合合同约定基金分红条件的基金超额收益的 100%。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 4 次。收益分配具体要
求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3)本基金场内简称:国新红利;扩位证券简称:港股央企红利 50ETF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4 日
除息日 2025 年 6 月 2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将已在证券公司
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
公司的规定。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
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
易并经确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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